结论:
收到离婚传票不去,原告按撤诉处理,再起诉需重新立案;被告可能被缺席判决或拘传,应积极应对。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离婚诉讼中,若原告收到传票后不去,法院按撤诉处理,这意味着本次诉讼程序终结,原告若想再次起诉离婚,需重新办理立案手续。若被告收到传票后不去,若属于下落不明等特殊情况,法院会进行缺席判决,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归属等问题上,因被告未到庭陈述意见和提供证据,法院只能依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进行裁决,可能对被告不利。若被告是必须到庭的,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采取拘传措施强制其到庭。所以,原被告收到离婚传票后都应积极参与诉讼,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您在离婚诉讼中遇到类似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