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未经本人书面同意,被他人填为网贷担保人的担保不具法律效力,无需承担担保责任。若遭遇网贷平台骚扰或名誉受损,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需保证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未经本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不成立,所以无需承担担保责任。若网贷平台因虚假担保联系,及时表明未同意担保并保留沟通记录是重要的自我保护措施。若平台继续骚扰,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可向监管部门投诉或报警。若虚假担保致名誉受损,《民法典》赋予了被侵权人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权利。可先与侵权人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若遇到此类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精准有效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