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有初步证据表明丈夫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时,可以将妻子列为共同被告,最终妻子是否担责由法院依据证据判定。
法律解析: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二是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此,在有初步证据显示丈夫借款为共同债务时,可把妻子列为共同被告。不过,妻子最终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由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定。如果您在债务纠纷方面有相关疑问,或是不确定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等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获取更精准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