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审理程序时间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实践里一般立案后一两个月左右开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需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可能立案后两三个月或更久才开庭。
(二)考虑影响因素。案件送达、管辖权异议等情况会影响开庭时间,要有一定耐心。
(三)主动联系法院。当事人可联系法院询问具体开庭安排,以便做好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