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债务性质。若怀疑老公所借债务可能为个人债务,可收集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据,如借款资金流向、家庭消费记录等。
(二)与债权人沟通。要求债权人提供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证据。若债权人无法举证,可表明自己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留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消费凭证等,以备不时之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