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夫妻共同经营企业产生债务,应先明确这通常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二)当共同财产不够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时,夫妻双方可先自行协商债务清偿方式。
(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债务如何清偿。
(四)参与企业经营的夫妻双方,要保留好关于企业决策、管理等事务参与情况的证据,以证明共同经营事实。
(五)若夫妻一方认为债务不应共同承担,需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符合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