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土地征用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被征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每公顷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十五倍,若不足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经省级政府批准可增加,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超三十倍。
法律解析:
土地征用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有明确规定。先根据被征收的耕地数量与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数量算出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每一个需安置的农业人口补助费标准是被征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不过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有最高限制,即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当支付的安置补助费无法让被安置农民维持原有生活水平时,经省级政府批准能增加补助费,可即便如此,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也不能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这一系列规定旨在合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若遇到土地征用安置补助费相关的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