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双方可先友好协商孩子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抚养权归属及相关抚养细节。
(二)若协商不成需走法律程序,双方应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证明自己经济收入稳定、居住环境良好、工作时间规律能有更多时间陪伴孩子等;也可收集对方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情形的证据,如严重不良嗜好、暴力倾向、严重传染性疾病等。
(三)如果孩子长期由一方父母照顾,可提供相关的生活照、邻居证言等,证明改变生活环境对孩子成长不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