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男方婚前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一般属个人财产,离婚归男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先协议处理,不能协议法院可判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按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所以男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子,离婚时自然归男方。而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因为涉及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投入,所以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考虑房屋登记情况等因素,判决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为登记方个人债务,同时登记方要对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若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从法律角度可看作男方对女方的赠与,既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就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大家在婚姻房产分割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