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实施敲诈勒索7000元的行为,要积极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如果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若是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应如实坦白犯罪事实,积极配合调查。同时,将敲诈勒索所得的7000元及时退还给被害人,争取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三)若发现有他人的犯罪行为,可以向司法机关检举揭发,争取立功,这也可能使量刑得到从轻或减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