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对知识产权收益的归属进行明确约定,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二)对于婚前完成创作婚内获得收益的情况,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婚前已与第三方达成的收益意向协议等,以此证明收益在婚前已明确可取得。
(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一方对另一方知识产权收益有实质性贡献,比如提供资金支持、参与创作过程等,可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认定财产归属时作为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