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对于夫妻一方所欠债务,要仔细考量债务用途,看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以此判断是否为个人债务。
(二)应对债权人主张。若债权人主张是夫妻共同债务,未欠债一方要求债权人承担举证责任。若债权人无法证明债务符合共同债务情形,未欠债一方可拒绝偿还。
(三)理性看待离婚与债务关系。不要认为离婚就能完全规避债务,若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仍需共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