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自身情况
先核实户籍是否在娘家村集体,是否依赖娘家村集体土地作为生活保障,以及在夫家有无获得新的宅基地权益,判断自己是否具备娘家村集体成员资格。
(二)了解当地政策
详细了解娘家所在地区的宅基地分配政策,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和分户等条件。
(三)积极沟通协商
主动与娘家村集体沟通,表明分屋地的诉求和自身符合的条件,争取协商解决。
(四)合法维权
若协商不成,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