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公司擅自降职属变更劳动合同行为,不接受降职可先协商,协商无果可通过工会、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等途径维权,且需在权益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
法律解析:
公司擅自降职改变了劳动合同的关键内容,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不接受降职时,首先与公司协商是一种和平解决问题的方式,留存沟通记录有助于后续维权。若协商不成,工会有职责维护员工权益,可出面与公司协商。劳动监察部门能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责令改正。申请劳动仲裁和提起诉讼是更具强制力的维权手段,收集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降职通知等证据能增加维权成功的几率。规定在权益受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是为了保证维权的时效性。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