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不想继承债务,要明确表示放弃继承财产。若有遗嘱,遗产按遗嘱分配;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二)法定继承按顺序进行,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第二顺序继承。
(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既无遗产权利,也无需承担债务。
(四)分配遗产时,原则上均等分配。但对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照顾,对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的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却不尽义务的不分或少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