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地点等全面完成债务履行。若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债务人可自主安排履行时间,债权人也能随时要求履行,但得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存在多个债务人时,按份债务里各债务人按确定份额分担债务;连带债务中债权人可要求任一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履行的债务人能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三)担保债务中,若债务人不履行,债权人可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也可要求保证人担责。
(四)债务人资不抵债等情况,可通过破产程序清偿债务,按法定顺序分配破产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