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是否有隐藏的共同财产,可通过查看双方名下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房产车辆登记信息等方式进行排查。
(二)存在其他共同财产时,先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分割,明确各自的诉求和意愿,达成一致后按照协商方案处理。
(三)若协商不成,收集好相关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等待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四)若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另一方财产权益的行为,及时收集证据,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对该方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