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拘留人若想了解自身案件进度,可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告知案件所处阶段。在被拘留后,可与家属沟通,让家属向公安机关询问案件进展。
(二)家属可在嫌疑人被批捕后,聘请律师介入案件。律师有权向司法机关了解案件情况,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并且在各阶段监督司法机关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办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