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大致预估宣判时间,可先明确案件是否为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若属于此类,可能宣判时间会延长。
(二)关注案件是否有改变管辖或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情况,若有,需根据相应规则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与案件的承办法官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