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拘留人若想申请暂缓拘留,应先明确自身是否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若不服,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主动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三)等待公安机关审查申请,若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若选择担保人方式,要找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人;若选择交纳保证金,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