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帮别人洗钱200万被司法机关调查,犯罪嫌疑人应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认定为自首,以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可以积极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争取立功表现,减轻量刑。
(三)若在共同犯罪中处于次要或辅助地位,要积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属于从犯,从犯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