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若无明确约定按份共有;登记在双方名下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按份共有按出资份额分配,共同共有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综合裁判,一方有过错可能少分。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时,若无明确约定,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这是考虑到出资来源对产权的影响。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基于婚姻关系和房产登记公示原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方面,按份共有按出资份额分配体现了公平原则。共同共有先由双方协商,若协商不成,法院综合购房目的、双方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裁判,倾向出资较多方同时兼顾公平保障另一方权益。一方有过错少分,是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如果在房产分割上遇到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