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刑人员要明确减刑关键是符合法定条件,日常注重在各方面表现出悔改。比如认真反思犯罪行为,真心认罪悔罪,严格遵守监狱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与教育改造活动和劳动,努力学习知识和技能,通过这些行动展现自己积极改造的态度。
(三)留意周围情况,若发现他人有犯罪行为及时阻止或检举,争取立功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