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人有自首情节,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样在量刑时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二)若有立功表现,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等,应积极向司法机关提供线索,争取从轻处罚机会。
(三)积极退赃退赔,将盗窃的四万七千元返还给被害人,展示悔罪态度,可能会在量刑上得到从轻考虑。
(四)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如实坦白犯罪事实,配合司法机关工作,也是悔罪的一种表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