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被行政拘留,要遵守拘留所管理规定,可让家属送必要生活物品,同时可咨询律师了解案件情况及自身权利。
(二)若被刑事拘留,家属应及时为其委托律师,律师可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嫌疑人自身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
(三)若被逮捕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嫌疑人及家属要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辩护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