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际借款人还钱是常见情况,若擅自签署他人名字,被冒名者不受该行为约束,实际使用借款的人还款。
(二)若构成表见代理,被冒名者先还钱再向冒名者追偿。债权人有理由相信是被冒名者借款时会出现这种情况。
(三)冒名行为涉嫌犯罪要担刑责。比如涉嫌诈骗,就会按法律规定处罚。
(四)判断还款人要结合款项流向、借款实际使用等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