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房产保全要确保有具体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且是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会让自身合法权益受难以弥补的损害。
(二)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房产信息或线索。
(三)按法院要求提供担保,避免因不提供担保被驳回申请。
(四)谨慎申请,避免申请错误,否则要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遭受的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