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加快诉讼离婚进程,若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申请适用简易程序,这样能在三个月内审结。
(二)若适用普通程序,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及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审理时间延长。
(三)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后,可利用六个月时间收集新的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为再次起诉做准备。
(四)若对方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可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公告进展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