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取抚养权
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可准备房产证、工作收入证明等体现稳定居住环境和经济能力;收集对方不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如对方因不良嗜好被处罚的记录、报警记录等。
(二)争取探视权
遇到对方阻碍探视,先友好协商,保留协商记录;协商不成,准备好起诉书和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三)日常准备
注重和孩子建立亲密关系,保留为孩子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学费等付出的票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