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盗窃财物8000元以上且达到当地数额较大标准,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主动坦白犯罪事实,争取坦白从宽。
(二)有条件的情况下,尽快退赃退赔给被害人,尽力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书,这在量刑时会被考虑。
(三)若有立功表现,如检举揭发其他犯罪行为等,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供线索。
(四)若存在自首情节,应第一时间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