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精神病患者在离婚时生活困难,可与另一方协商,让另一方从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若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判决。
(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向法院提出自身情况,因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自身无过错,有机会适当多分财产。
(三)若因对方重大过错导致离婚,可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