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可以争取刑事和解,积极与被害人沟通赔偿事宜,争取获得被害人谅解,这在法院量刑时会作为从轻处罚情节。
(二)若有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的罪行,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会加大从轻幅度。
(三)可以通过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方式争取立功表现,以此获得从轻处罚。
(四)主动积极地将诈骗所得的16万赃款退赔给被害人,展示悔罪态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