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是入室盗窃三万六千块,有自首情节,应尽快向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之后积极联系被害人,主动退还盗窃所得款项,诚恳赔礼道歉以争取被害人谅解,这样可能获得从轻处罚。
(二)若犯罪嫌疑人是累犯,司法机关会对其从重处罚,犯罪嫌疑人应如实配合司法机关调查,认识到自身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