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阶段,要尽可能收集并向法院提供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住所地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会受理案件。
(二)审理阶段,积极配合法院的送达工作,提供被告可能的联系方式和居住地址,协助法院尝试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
(三)若上述送达方式都行不通,接受法院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等待公告期满。
(四)第一次诉讼若未判离,在符合再次起诉条件时,准备好更充分的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再次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