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新协商并订立协议:夫妻双方需重新达成财产分配意见,用书面形式订立变更协议,写清变更内容与时间等条款,且协议要体现双方真实意愿,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
(二)办理公证:若原协议已公证,变更后建议办理公证增强证明力。双方携带身份证、原财产协议、新变更协议等材料前往公证处办理。
(三)处理擅自变更及纠纷:一方擅自变更未经另一方同意则无效。若因变更协议产生纠纷,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