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能力偿还的一方要及时还款,避免逾期带来不良信用记录和高额罚息,维护自身信用和减少额外经济损失。
(二)若一方偿还债务超出自己应承担份额,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向未偿还方追偿。
(三)双方都无能力偿还时,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尝试达成分期还款等和解协议,避免被起诉。
(四)若被起诉,要积极应诉,配合法院审理,如实说明自身经济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