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的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起诉材料
- 起诉状:应包括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家庭住址等,还需明确诉讼请求,如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等,同时阐述事实与理由,简明扼要地说明离婚原因等。
- 证据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结婚证、子女的出生证明或户籍资料等。还需提供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分居证据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的证据,如己方收入稳定证明;以及财产分割方面的证据,如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单等。
立案
- 选择管辖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提交材料:将起诉状及证据材料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等线上平台进行立案操作,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受理并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
庭前准备
法院立案后,会在一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等材料送达给被告,并向双方送达传票,确定开庭时间。在此期间,双方可补充证据,法院也可能会组织庭前调解。
开庭审理
开庭时,双方需按时到庭,依次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双方应充分陈述观点、出示证据并进行质证。
法院判决
审理结束后,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等判决。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