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债务性质。当遇到婚姻存续期间债务问题时,先判断债务是否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比如查看有无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追认的证据。
(二)考量债务用途。确定债务是否是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若是超出此范围,债权人要承担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的责任。
(三)保留相关证据。无论是夫妻双方对于债务的沟通记录,还是债务用途的相关凭证,都要妥善保存,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