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会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九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 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的。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你父亲做盗版书营业额达十万左右,已满足“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这一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追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