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安置基于户籍时,应及时确认自己户籍是否仍在被安置区域内,若符合条件可积极申请安置。
(二)按家庭人口数量安置的情况,若能收集对被安置财产有贡献的证据,如参与房屋建造的出资证明、劳动记录等,以此主张相应份额。
(三)安置针对特定房屋产权人的,若离婚时未取得产权,可查看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看是否有相关权益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这表明对共有财产有贡献的人在符合条件时可主张分割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