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了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撤回遗嘱情节严重。但继承人有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且确有悔改,获被继承人宽恕或被列在遗嘱中的,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丧失受遗赠权。
1.对于继承人,应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不实施损害被继承人权益和争夺遗产的不当行为。若有过错,应真诚悔改,争取被继承人谅解。
2.被继承人在发现继承人有不当行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宽恕,同时通过合法有效的遗嘱表达自己意愿。
3.对于受遗赠人,要明确自身行为边界,避免因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行为丧失受遗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