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投案自首:酒驾追尾逃逸第二天,应尽快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表明自己愿意承担责任的态度,可争取从轻量刑。
(二)如实供述:到案后详细、如实讲述事故经过,涵盖酒驾情况、追尾细节以及逃逸原因等。
(三)配合调查:积极配合警方工作,主动提供与事故相关的线索和证据。
(四)赔偿与谅解:和受害者及其家属沟通,积极赔偿其损失,努力争取获得谅解,以此减轻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