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属于国家强制机动车购买的一种保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只要在赔偿范围内,那么保险公司就要做出相应的赔偿,但此时还需要结合实际的责任才能确定具体的赔偿限额。那么大家知道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是多少吗?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一、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是多少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当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和被保险人的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等部分情况是不在交强险的赔偿和垫付范围内。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交强险出险了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车主投保交强险后一旦出险,应及时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备齐保险公司所要的各种材料。同时理赔应以核定的为准。
首先, 及时报案,备齐材料
据介绍,是否买了交强险,直接决定怎么理赔。投保交强险后一旦出险,车主应及时报警并向保险公司报案,警方将出具调解书或事故证明,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则将告知车主索赔需要提供的各种材料。如果车主在投保时,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等其他配套车险产品都在同一家保险公司购买,索赔就会比较方便,保险公司理赔也能更快捷。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车主)向保险人(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向保险人提供的材料包括:交强险的保险单;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其次,理赔细节,“核定”为准
交强险的相关条款规定,因保险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自行承诺或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因保险事故损坏的受害人财产需要修理的,被保险人应当在修理前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或者更换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有权重新核定。
保险公司以交强险对交通事故当中受到损害的第三方做出赔偿时,需要结合机动车驾驶者的具体责任,同时,还要看造成的损害结果是怎样的。其中要是无责任的话,那么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则为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