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犯罪嫌疑人参与团伙盗窃且数额达35万以上,可积极退赃,这是从轻处罚的重要情节。
(二)若在团伙中属于从犯,可向司法机关说明自身在犯罪中的作用,争取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
(三)若有自首、立功等情节,应及时向司法机关主动交代,以便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同时,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