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因此,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法定继承顺序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后,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遗产。
但是遗嘱订立人有权订立遗嘱,将名下遗产以“遗赠”的名义赠与第二顺序继承人则称为第二顺序继承人遗赠。这种行为是依据遗嘱订立人的主观意愿而实现的,只要该遗产为其法定财产,则该“遗赠”行为即为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