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自己财产的行为,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财产交易凭证等,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向法院提供,以争取让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二)夫妻双方可以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一方出现特定情形(如出轨等违背忠诚义务的行为)时放弃全部财产。签订协议时要确保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