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已入户盗窃7000元,构成盗窃罪,犯罪嫌疑人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工作,如实坦白犯罪事实。这有助于体现悔罪态度,可能在量刑时从轻处罚。
(二)主动退赃是重要的从轻情节,犯罪嫌疑人应及时将所盗的7000元归还,展示自己改正错误的决心。
(三)若有其他立功表现,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也可争取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