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父母出全款买房时,若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子女个人财产。这体现了对出资方意愿的尊重,保障了其子女的财产权益。
(2)若全款房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反映出法律对婚姻关系中双方权益的平等考量。
(3)父母部分出资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有助于在复杂情况下平衡各方利益。
(4)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有约定依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民法典原则处理,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
在父母出资购房时,建议提前明确约定出资性质和房产归属,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