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个人房产按产权置换拆迁,保留好房屋产权证明、拆迁协议等相关文件,证明拆迁所得与婚前个人财产的关联性,确保拆迁所得归个人。
(二)拆迁考虑人口因素时,及时收集能证明另一方因人口因素获得补偿份额的材料,如拆迁补偿方案、人口登记资料等,以保障该部分补偿归另一方。
(三)被拆迁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要对拆迁所得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协商。离婚时,先自行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积极向法院提供财产情况和自身权益诉求等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