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不能继承,其上房屋可继承。儿媳在特定情况下能获得相应权益,户口未迁入且不符合条件则通常不能继承房屋和使用宅基地。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作为私有财产可以继承。儿媳获得相应权益有三种情况:一是遵循“房地一体”原则,丈夫继承房屋后,儿媳因婚姻关系享有共同居住使用权益;二是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屋,进而间接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益;三是儿媳户口迁入婆家所在集体经济组织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在房屋存在时可基于房屋继承使用宅基地。若儿媳户口未迁入且不符合上述情况,一般无法继承房屋和使用宅基地。如果大家在宅基地和房屋继承方面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